中国园林网
首页 | 国家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行业文件 | 国家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  ·农林环保  ·内外贸易  ·动植物  ·园艺花卉  ·其他相关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公告|工程建设->正文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统一绿色建筑评价尺度,推进各地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开展,根据《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7月25日至26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培训会,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专家方可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详细讲解《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技术细则

  2、分析绿色建筑案例

  3、分析项目申报和评审要点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成员中未参加过2011年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会的专家(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6日,7月24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兵器工业昆明疗养院,昆明市红塔西路怡心路2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含教材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1、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路佳

  电 话:0871-4321973、13668792008

  传  真:0871-4321973

  E-mail:114989007@qq.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电 话:010-58933282

  3、兵器疗养院 胡艳青

  电  话:0871-4332018、4332028

  六、其它事项

  1、培训会由我司主办,云南省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具体承办。

  2、培训结束时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

  3、对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专家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统一组织参加培训的专家与会,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2年7月18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云南省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