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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和省建设厅及我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浙江万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11月10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企业按照公示要求于11月10前提供相关材料于我局建筑业处核实。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我局建筑业处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业绩、人员等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筑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22724262272416

    传真:2264886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