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
首页 | 国家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行业文件 | 国家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  ·农林环保  ·内外贸易  ·动植物  ·园艺花卉  ·其他相关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公告|其他相关->正文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二条逾期一年以上未提出验收申请,并未对延期说明理由的,取消科技项目资格,且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项目。 

    第四十三条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科技项目的名义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有关单位和人员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十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rar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doc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doc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验收函审表.doc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rar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doc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和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建筑工程类)申报书.doc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和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申报书.doc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化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11、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软科学类.doc

12、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doc

 

分页:[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