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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


    4.1.9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4.1.10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4.1.11更新、调整和伐树

    4.1.11.1种植结构调整和树木砍伐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1.11.2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1)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2)更新树种。

    3)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4)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4.1.11.3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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