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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
前言
为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督,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 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无虫粪、虫网。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