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些牌坊

双石牌坊

牌坊

古代石雕牌坊
牌“坊”与街“坊”关系密切 最早可追溯至先秦
地方志上所介绍有关牌坊的渊源,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当时的“坊”主要指城市居住区域,这也是“坊”最初的涵义,到了明代,地方志所记载的以“坊”指称街区的情况依然相当普遍。因此,街坊与牌坊之间也就有了密切的关系,很多街坊的名字即由牌坊而来,牌坊之后的街巷往往用牌坊名命名。当然,并非所有的街坊均立有牌坊,街坊的主要涵义仍是居民集聚区。
“别民之居址,便民之贸易”是街坊的主要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街坊实际上就是街区,它一般包括一条主要街道、若干巷道以及构成街巷的居住、军政、贸易与文化设施。如江西瑞州府城内有2个旧坊,这些坊都是具有一定空间界定的地域单元,坊内既有民居,也有官署、书院、桥梁、祠庙、祭坛等公共建筑。
乡坊之“坊”仅具方位意义
在明代地方志中,还有常见的“乡坊”,“乡”基本属于地理或方位概念,而不是行政或社会经济区划。与此相对应,地方志所记载城内外的“坊”亦指城内外的一定地理区域,它既不是街坊,也不是城市行政管理区域,而仅具有地理、方位意义。
为与街坊、牌坊相区别,一些地方志或将“坊”称之为“隅”、“厢”、“关”或“方”,再在这些称谓上冠以东、西、南、北等方位词。如分宜县城分为坊厢、东厢、西厢,共三厢;萍乡县城分为东南隅、西隅、北隅,共三隅;万载县城分为东、西二隅。这些“坊(方)”、“隅”、“厢”、“关”的涵义与“乡”大致相同,所以在地方志中多以“乡坊”并称。
“坊”的演变折射历史变迁
据万历《南昌府志》记载,其所列表中南昌城内属南昌县管辖的共有14社33坊,城外有11坊。这里的“社”相当于乡村的“都”,而“坊”则等同于“里”或“图”。
这些涵义的“坊”中,牌坊为标志性建筑;坊隅的“坊”是人文地理概念;坊图的“坊”是基层组织,三者虽然具有不同的地域意义,但真正与城市居住区域和城市空间结构最为密切相关的,还是街坊。并且作为城市居住单元的街坊,也为“坊”原来的本意。
所以明代地方志文献中所见的“坊”已经不再是一种由“坊”墙来界定其地域范围的居民聚集区,而是有牌坊、街坊、乡坊和坊图几个不同的涵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城下经济繁荣,城外街区亦可称坊,“坊”的数目增多,只是规模较小。
但“坊”的数量与城市行政等级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同时,街坊虽不再具有城市行政管理功能,但依然在某些领域发挥着基础作用。可以说,“坊”是影响整个江西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形态的重要因素。“坊”的演变,也折射出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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