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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规范新表格填写指导(C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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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监理规范 发布者: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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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监理工作联系单监B-05专题报告施工过程中,参与各方进行联系的用表,原监理专题报告也可使用本表 C2工程变更单1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当通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2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发出变更通知。变量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意味着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项目经理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⑵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⑶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⑷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3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项目经理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施工中项目经理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量。因项目经理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项目经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工程师同意采用项目经理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与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分担或分享。7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右列7个表格《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没有,考虑到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各监理机构予以沿用。但是,必须对监C-01-1“实测项目检查纪录表”做如右框正。监C-01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监C-02外观项目评分表监C-0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C-04监理日记监C-05监理月报监C-06工程初验报告监C-0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200号文件的监C-01-1做如下框正实测项目检查纪录表工程名称:编号:部位工程施工单位 序号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实测值合格率 12345678910 实测人:纪录人:日期 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工程师日期 注:本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允许偏差按《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各点实测偏差应实事求是填写,不得虚假。特殊情况下,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可重新选点实测。 D按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2001-06-04以沪建建(2001)第055号文件要求增加的两个表格 进度控制表可每月填报一次,作为监理月报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报告 巡视旁站检查记录表可每月填报一次,作为监理月报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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