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考古队队长陈伟和考古队员开始对高郭侯国国都遗址进行第二次抢救性考古发掘。这次考古发掘面积为2000多平方米,对城址的北城墙进行了解剖,“在城址北墙中部发现一条南北向古道路,古道路的年代及与城址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发掘确认。”陈伟说,虽然这次发掘的面积不大,但出土的文物很有考古价值。
“此次发掘中,在城墙边发现战国瓮棺葬说明这块地方有可能是高郭侯国一处墓葬区。”陈伟说,要想证明这种说法,还需要继续发掘,如果能发现较大规格的墓葬才能证明这种说法。
瓮棺葬是指用陶容器作为葬具、埋葬在地下的一种埋葬形式。在我国,瓮棺葬早在七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前期就已出现,广泛发现于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战国秦汉时期,瓮棺葬作为埋葬未成年儿童的方式仍在一些地区流行,成为当时颇具特色的一种埋葬形式。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白云翔对战国时期的瓮棺葬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他看来,瓮棺葬葬地的不同,反映出瓮棺葬在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意义。“有的瓮棺葬是埋葬在居住地附近或城墙内外;也有的是瓮棺葬同其他类型的墓葬混杂在一起;另一种是以瓮棺葬为主的丛葬墓地。”
居住地附近的瓮棺葬,可以看作是当地居民对死亡儿童的一种“弃埋”,因而墓一般不规整。瓮棺葬与其他类型的墓葬同葬于一个墓地的情形,说明瓮棺葬被当地居民作为埋葬儿童的一种正常葬制所采用,将死亡儿童同成人一样葬在家族墓地中,因而墓一般较规整,甚至同其他成人墓一样有类似的随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