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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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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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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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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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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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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学城中心区景观建设和绿轴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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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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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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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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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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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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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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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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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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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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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穗开管办【2008】11号 的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条件进行监理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广州科学城管委会B座二楼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32068199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龙口东路光机电中心大院北院楼四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87562291
二、项目名称: 广州科学城中心区景观建设和绿轴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广州科学城
投资规模: 约4800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发改局审定的概算为准。
建设规模: 绿轴面积约37500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三、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四、报名时间:2008 年8月20日和2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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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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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合格最低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资质;
3、根据广州市建委《关于取消建筑业、工程服务类企业备案和备案变更审批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该通知第一条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查询路径;
4、投标人 2006 年 1 月至今在 广州 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达到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等级方能承接的,投资额 4800 万元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 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审查确认,非业主要求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范围内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6、委派本项目总监必须为本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及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7、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自 2006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9、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10、企业没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咨询以及招标代理工作;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择优表见附表3)
七、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正一副,书式装订,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1)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附表2)
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各投标报名单位同时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报名资料。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隐瞒或虚报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中所报的项目总监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情况,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3、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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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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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0|200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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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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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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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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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756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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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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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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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龙口东路光机电中心大院北院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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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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