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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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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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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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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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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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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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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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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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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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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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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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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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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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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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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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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穗萝府会纪[2008]21号 批准,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现对 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82112836 ;
项目代建单位: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
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61002009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38858276 ;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鹿湖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约24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约1600万元。内容包括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预计发包价: 约4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 年9 月27日至2008 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报告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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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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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 2006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含12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 9 月 28 日前 2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1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之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5、关于联合体投标:
方式一: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应在投标报名前,携《联合体协议书》到交易中心IC卡窗口办理联合体的登记入库手续;
1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时须提供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8、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净利润要求为正数,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2006年、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承诺书。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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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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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7|2008-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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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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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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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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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8858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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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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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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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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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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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预算价下浮8 %,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预算价下浮25%。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二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五、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