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6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公告显示,批复主要内容是同意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过 5 亿元,所筹资金 2.5 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2.5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 7 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20%、20%、2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应在批复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