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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3]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开展科技评奖的精神,遵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施工的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新材料的应用,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应会员单位要求,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总结前七届评优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定于2013年继续在本会会员单位间开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为把评选活动办得更好,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参评资格、申报要求和申报表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上公布,凡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登陆学会网站(http://www.chsla.org.cn),在网站首页的“通知通告”栏的表彰评优中查看与下载,并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内容和格式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准备工程的申报材料,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

一、参评资格
  1、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如为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工程第一完成人须为本会正式会员。
  2、申报工程应为已验收合格,满1年管护期以上,竣工4年以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新建项目。
  3、2013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包括“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和“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项目,要求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项目,要求新建或维修的古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凡有施工技术、工艺创新和成功运用新材料并在景观效果、施工质量、节能减排、经济效益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优先入选。
  5、参评项目需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项目,境外项目暂不参加评选。
  6、每个会员单位提交一个项目参评,但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二个项目参评,过10亿的单位允许申报三个项目参评,但须提供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复印件和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进入2012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50强的企业无须再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7、凡已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所申报项目应是获得金奖的项目。
   8、申报项目在申报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推荐栏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申报办法
  1、参评单位请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单位必须按填写说明逐页逐项填写,如有漏填,则视为无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与其它资料分开装订);
  (2)申报材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工程平面图、种植图和竣工图(如图纸太多,可提供重要节点部位的图纸)各一张;
  (5)工程概况介绍,重点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重点和难点;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详细说明;
  (7)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特点(如工程重点部位、植物景观、园林小品、水景等)的彩色照片(规格4.5X6吋、1000万像素以上)20张(在照片背面编号,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注:第(5)~(7)项均须提供电子版(光盘)。
  2、申报单位必须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表内栏目要求逐栏填写,加盖公章栏须签署评价意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以上申报材料的打印稿,统一为A4规格,提交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册、光盘须与《申报表》一起,于2013年4月10日前提交至评选办公室。

四、参评费用

  凡按期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免收申报费。获奖单位须缴纳证书、奖牌工本费。

五、其他

  1、有关评奖的具体细节、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参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http://www.chsla.org.cn)“通知通告”栏目中的表彰评优版块。
  2、所有参评者均被视为承认本通知的所有要求。
  3、本次评奖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所有。

   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
  邮编:100835
  联系人:商自福、谢静、李丹
  电话:010-88082100(学会),58933458(评办)
  手机:13910068325
  E-Mail:yuanlinxuehui@163.com
  学会网址:www.chsla.org.cn

  附件1: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2: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