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孙岳等13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魏秉奎等140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许淑梅等96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左向红等246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玉波等16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孙岳等13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魏秉奎等14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许淑梅等9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左向红等246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吴玉波等16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