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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绿化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 ·农林环保 ·内外贸易 ·动植物 ·园艺花卉 ·其他相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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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实施意见(试行)
为规范我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营造林质量,确保营造林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投标的原则 (一)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招投标程序; (三)招投标双方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 (四)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主动接受监督部门的指导与依法监督。 二、招投标的范围及条件 (一)招投标的范围 1、国家及省财政投资实施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或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制。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省各部门实施的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也应实行招投标制; 2、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可按工程项目整体招标,也可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分别单独招标; (二)适宜招投标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已确定,建设方案已批准; 2、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3、林地权属清晰并取得林地使用或租用合同; 4、招标所需的其它条件已达到。 三、招标 (一)招标方式: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1、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邀请投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经建设方案原批准部门同意进行邀请招标,江苏省林业局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议标。也称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对于规模不大、内容简单的工程和货物采购,由建设单位将有关要求送交选定的几家企业或直接邀请某一企业进行单独协商,要求他们限期提出报价,招标单位经过分析比较,选择合适的企业,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造林绿化的工程设计也可采用方案竞赛的议标方式进行。 (二)招标文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综合说明、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合同主要条件。 (三)招标时间: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合理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原则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四)招标文件一旦向社会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投标 (一)投标资格。依据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资格条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文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投标文书,内容应包括:投标书及其附件(标书编制说明、总报价书、单项工程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施工技术措施和总体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图表),划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表、图纸、技术说明、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以及一些重要或特殊材料的说明书、报价等有关文件,投标保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三)投标时间:招投标双方应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开标、评标与中标 (一)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出席评标工作的委员由五个人以上的奇数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当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招标人与中标人要依法按时签定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合同的签字人必须是法人; 2、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必须遵守合法原则; 4、合同建立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基础上。 六、其它意见 (一)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实行招标 1、特种用途林及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职工群众投工、投劳等特殊情况; 3、投资方有特殊规定或有其它约定的建设项目; 4、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5、其它特殊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实行监理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单位应主动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