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我办事处近日接到国家濒管办文件,公告规定将于2005年6月1日起调整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格式,旧证将废止。
我办事处办事人员将于5月29日至6月1日去北京进行业务培训,界时新老证交接会出现许多不便。请各相关企业在6月1日以后申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时按以下办法操作:
自2005年6月1日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受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3个工作日申报相关申请材料。
请关注http://www.cites.gov.cn上相关公告及下载资料。
为减小企业经济的损失,办事处建议尽量把进出口货物日期提前在6月1日之前,或是推迟至6月6号以后。
濒管办杭州办事处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