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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重器”岂能远走他乡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江粤军 日期:2014-7-28
吴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因此,盗墓出土的文物不能上拍,不能公开流通,公立博物馆也无法征集;而1949年以前出土的青铜器,多数已在博物馆里,新出现传世品的可能性极小。同时,由于青铜器多数是重器,属国家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一旦案发被抓,必然要重判;而送到海外去了,往往还可以卖个好价钱。“我一直强调文物价值有三条:一是历史价值;二是科学研究价值。不言而喻,那些带有铭文的青铜器,不仅可以证明一件青铜器的"出生"年代,甚至是绝对时间,研究价值极高;三是审美价值。欧洲大陆也有青铜时代,铸造过一些较好的青铜器,但中国的青铜器一出现就很成熟,无论从美学还是文化内涵上审视,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独一无二。总而言之,青铜器数量少、规格高、研究价值巨大,西方藏家很喜欢。”
青铜器鉴定专家刘建业也认为:目前内地虽然也有青铜器的收藏圈,但与其他文物艺术品门类相比,圈子比较窄,藏家对青铜器的重视程度远不如西方。“从晚清到民国年间,外国人掠夺中国的宝贝,首当其冲的就是青铜器,他们认定这是中国最古老、最有价值的文物;而今天,外国人对青铜器的重视程度,仍然远高于其他中国文物。我在日本和美国都见过不少青铜器大藏家,有的收藏已经几十年了,现在仍然对青铜器很痴迷,还会继续买进,而且收的基本就是走私出去的东西。”
故宫博物院研究员、金石组组长丁孟也表示,国外藏家对青铜器的认知度很高,市场很活跃,因为这是中华文明的根。同时他认为,目前内地的青铜器收藏热度不够,跟国家不鼓励这方面的交易确实有关。“青铜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珍玩,更多是一种国家权力、国家等级、国家制度的象征,寓意了古代文化、哲学等方面的内涵。只有进入公共机构收藏,才更有利于研究、解读和传播、教育。”
“青铜走私王国”外流文物数千件
写作了“中国文物黑皮书”三部曲的吴树,向记者披露了合肥城郊“青铜走私王国”覆灭的情况,曾以暗访身份与其“国王”杜敏有过正面交锋,亲眼验证了杜敏手中的“货”确为盗墓而来的青铜器真品,而且数量令人咋舌。
“案件破获后,警方披露的信息表明:在短短的3年多时间里,杜敏犯罪团伙将数千件国家珍贵青铜文物走私境外。所追缴和扣押的各类涉案文物中,有国家一级文物13件,二级文物32件,三级文物83件,而这仅仅是杜敏集团走私出境的全部珍贵文物当中的一小部分,其他大部分文物已被卖出本土。”吴树说,警方发现,杜敏走私的青铜文物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出手,基本上都是先卖到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因为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法律存在着差异,无论是香港还是澳门,买卖任何文物都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正因此,港澳两地才成为文物贩子走私文物的“中转站”。分页:[1] [2]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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